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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茲別克斯坦憲法(2011年修訂版)

基於2023年全民公投通過的憲法文本,系統解析國家主權、公民權利與治理體系核心框架。

Detail

Published

23/12/2025

關鍵章節標題列表

  1. 基本原則
  2. 人的基本權利、自由與公民義務
  3. 社會與個人
  4. 行政領土與國家結構
  5. 國家權力組織
  6. 選舉制度
  7. 司法權力
  8. 檢察制度
  9. 財政、貨幣與銀行體系
  10. 國防與安全
  11. 憲法修改程序

文件簡介

本文件為烏茲別克共和國2023年修訂版憲法全文對應的核心解析,該憲法經2023年4月30日全民公投正式通過,是國家治理體系與法律框架的根本依據。憲法文本植根於烏茲別克超過3000年的國家發展歷史經驗與先輩留下的科學、文化和精神遺產,以保障人的尊嚴、自由與福祉為核心價值,確立了國家治理的根本遵循。

憲法開篇明確了國家性質與核心原則,規定烏茲別克為主權、民主、法治、社會與世俗的共和制國家,確立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權力運行機制,強調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公民通過全民公投、選舉代表等形式參與國家治理。同時,憲法明確了烏茲別克語的國家語言地位,保障境內各民族語言、習俗與傳統的平等發展權利,奠定了多民族國家和諧共存的法律基礎。

在公民權利保障方面,憲法專章系統規定了人的基本權利與自由,涵蓋生命權、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隱私保護、思想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個人權利,以及參與國家管理、勞動、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特別明確禁止死刑,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受性別、種族、宗教等因素歧視,並建立了包括司法救濟、國家賠償在內的權利保障機制。

國家治理體系部分詳細界定了行政領土結構、國家權力組織與運行規則。明確共和國由各州、區、市及卡拉卡爾帕克斯坦共和國組成,規定了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劃分及相互關係。國家權力機關包括最高會議(由立法院和參議院組成)、總統、內閣部長會議等,分別行使立法、行政等職權,形成了分工明確、相互協調的治理架構。同時,憲法對選舉制度、司法獨立原則、檢察監督體系、財政金融體系及國防安全等關鍵領域作出了根本性規定。

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該憲法不僅確立了烏茲別克的對內對外政策基石,強調遵循國際法基本原則,發展與世界各國的友好合作關係,更構建了保障公民福祉、維護國家穩定、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制度框架,為多民族國家的團結統一與繁榮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