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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主權是否可能?在自主與相互依存之間尋求平衡

本報告由布魯金斯學會與歐洲政策研究中心合作完成,深入剖析了各國追求主權的驅動因素、戰略路徑及其結構性局限,並提出了「管理型相互依存」這一替代性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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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07/03/2026

關鍵章節標題列表

  1. 引言
  2. 第一部分:何為人工智慧主權?
  3. 人工智慧主權的驅動因素
  4. 各國如何應對人工智慧主權
  5. 第二部分:人工智慧主權的戰略
  6. 為何絕對的人工智慧主權無法實現
  7. 為何選擇管理型相互依存
  8. 將管理型相互依存付諸實踐
  9. 結論
  10. 附錄A:分類數據與國家排名
  11. 附錄B:人工智慧技術棧的詳細描述

文件簡介

隨著人工智慧在全球公共政策與話語中的核心地位日益凸顯,人工智慧主權已成為眾多政策制定者詞彙表的一部分。這一概念將關於關鍵基礎設施、數據和治理規則的戰略、經濟及文化自主權訴求捆綁在一起。其關切源於多重目標,既反映了政府正當的利益訴求,也可能包含適得其反的考量。人工智慧建立在全球性基礎之上——跨國研究合作、複雜的供應鏈、資訊技術網絡以及反映人類知識與活動的海量數據——沒有任何國家能完全與之割裂。本報告旨在探討,要實現人工智慧主權的合理目標,應如何理解並管理這些相互依存關係。

人工智慧發展的潛在影響及其快速擴散,加劇了全球範圍內的數位主權關切,並賦予了其額外的緊迫性。美國和中國在人工智慧發展與部署方面的主導地位,以及這兩大全球力量之間的地緣政治競爭,促使其他國家尋求縮小差距並避免被夾在中間。各國圍繞人工智慧算力、數據和模型的雄心呈現出多種形態,旨在通過人工智慧主權戰略來增強安全、韌性、經濟競爭力以及文化語言包容性。隨著人工智慧主權倡議的領導者印度將於2026年2月主辦人工智慧影響峰會,這一議題將登上國際舞台。

各國尋求對人工智慧系統的自主權有其合理原因。支援多種語言無疑能增強人工智慧的效用,讓更廣泛的人群獲取其帶來的知識與益處。在國內開發或運營人工智慧系統可帶來社會效益,並常被視為國家安全及國內外競爭所必需。然而,這些效益並非必然;其複雜性與成本可能使其不可行或低效,其性能、韌性與安全性也可能不及國際替代方案。因此,主權人工智慧系統可能導致投資擱淺或利用不足。反之,主權人工智慧系統也可能成為數位威權主義的工具,或成為某些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鞏固或擴大現有主導地位的戰略。

本報告的核心論點是,對於幾乎所有國家而言,實現全棧式人工智慧主權在結構上是不可行的。人工智慧是一個跨國界的技術棧,在礦物、能源、計算硬體、網絡、數位基礎設施、數據資產、模型、應用以及人才與治理等跨領域賦能要素上,都存在高度集中的瓶頸點。追求絕對主權將不可避免地導致市場割裂、標準分化以及重複或無效的公共投資。

基於此,報告提出了管理型相互依存這一務實的替代路徑。該路徑並非追求自給自足,而是依賴於戰略聯盟與夥伴關係,以降低貫穿人工智慧技術棧各層的風險。各國可通過以下方式實踐管理型相互依存:按技術棧層級繪製依賴關係圖、優先考慮可行的干預措施、實現供應商與合作夥伴的多元化,並通過技術標準、採購和治理機制嵌入互操作性與可移植性。實施得當,管理型相互依存能夠在保持開放市場和跨境協作益處的同時,增強國家的韌性與自主行動能力。

報告最後指出,人工智慧主權提出了複雜的權衡取捨,並向全球人工智慧參與者,包括尋求擴散其人工智慧產品的美國和中國,以及許多希望擁有自身人工智慧系統的其他國家,提出了一系列關鍵問題:如何在獲取國內人工智慧系統的經濟效益的同時,避免低效投資、性能不足和競爭力下降?各國應如何協調人工智慧主權與國際間在安全等領域的合作?政府如何確保主權人工智慧系統保護人權而非淪為數位威權主義的工具?各國應如何以促進而非阻礙全球人工智慧發展與治理的方式管理這些目標?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將決定未來全球人工智慧生態的格局與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