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2024年國家預算法
涵蓋收支規模、赤字控制、債務上限與社會民生保障,聚焦戰時狀態下的財政調控與重建支撐體系。
Detail
Published
23/12/2025
關鍵章節標題列表
- 國家預算收支與赤字額度規定
- 預算撥款與跨預算轉移支付
- 專項基金信貸籌集與使用規則
- 國家債務與擔保額度限制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設定
- 最低工資標準與薪酬支付規範
- 預算收入來源分類與構成
- 專項基金收支與信貸來源
- 財政資金定向使用與項目支持
- 國家預算靈活調整機制
- 社會福利與保障政策安排
- 戰爭後果消除基金設立與運作
文件簡介
本文件為烏克蘭2025年國家預算的正式立法文本,核心圍繞戰時狀態下的國家財政運行與資源配置展開,明確了全年財政收支、債務控制、社會保障及專項支持等關鍵框架。在俄烏衝突持續的背景下,預算設計既兼顧國防安全與民生保障的剛性需求,又強化了對戰後重建、經濟復甦的前瞻性支撐。
預算明確2025年烏克蘭國家預算收入總計2.327萬億格里夫納(含普通基金與專項基金),支出總計3.929萬億格里夫納,預算赤字上限為1.640萬億格里夫納,國家債務上限設定為8.210萬億格里夫納。收入來源涵蓋稅收、資產處置、國際援助、專項收費等多渠道,支出則重點投向國防安全、司法體系運行、社會福利、基礎設施重建等關鍵領域。
在社會民生保障方面,立法確立了2025年單人月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2920格里夫納,按不同人群細分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設定為8000格里夫納,小時最低工資48格里夫納,並明確了社會救助、養老金發放、特殊群體補貼等具體規則。同時,針對戰時特殊情況,調整了公職人員薪酬支付、休假補償、預算資金使用等相關規定,增強財政運行靈活性。
專項基金作為財政調控的重要載體,其收支來源與使用方向被詳細界定,涵蓋殘疾人社會保障、軍事人員住房保障、能源與公用事業監管、戰後重建等專項領域。國際援助資金(尤其是來自歐盟及國際金融組織的支持)被納入專項基金管理,定向用於衝突後果消除、經濟復甦、基礎設施修復等項目。
立法還賦予財政部在預算調整、國債發行、信貸管理等方面的靈活權限,允許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調整收支結構、動用儲備資金,以應對戰時複雜的財政挑戰。同時建立了嚴格的預算執行監督與信息公開機制,確保資金使用的透明性與高效性,為烏克蘭在戰時狀態下維持國家運轉、保障民生需求、推進重建進程提供了堅實的財政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