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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審判:緬甸羅興亞種族滅絕案如何重塑國際法秩序

14/01/2026

2025年1月,荷蘭海牙和平宮的大理石廳堂內,一場可能改寫國際法歷史的審判拉開帷幕。岡比亞司法部長達烏達·賈洛面對聯合國國際法院的十五位法官,聲音平靜卻充滿力量:這不是關於國際法深奧理論的討論。這是關於真實的人、真實的故事、真實的人類群體——緬甸的羅興亞人。他們被選定為毀滅的目標。

這場名為岡比亞訴緬甸違反《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案的訴訟,是國際法院10多年來首次全面審理的種族滅絕案件。超過73萬羅興亞人在2017年緬甸軍方的清剿行動中逃離家園,湧入孟加拉國考克斯巴扎爾地區,形成了世界上規模最大、密度最高的難民營群。如今,仍有約117萬羅興亞人擠在3200公頃土地上,等待著一個可能決定他們命運的法律判決。

案件脈絡:從若開邦到和平宮

1990年的「清剿行動」

2017年8月25日,羅興亞救世軍對緬甸若開邦的警察哨所發動襲擊,造成12名安全人員死亡。緬甸軍方以此為由,發動了代號為清剿行動的大規模軍事攻勢。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授權的實況調查團報告,緬甸安全部隊在隨後數月內實施了系統性、有組織、協調一致的暴力行為。

報告詳細記錄了整村整村的屠殺、大規模性暴力、任意拘留、酷刑和縱火燒毀村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扎伊德·拉阿德·侯賽因當時直言,這是教科書式的種族清洗。超過70萬人跨越納夫河逃往孟加拉國,帶去了令人心悸的證詞:婦女被輪姦後殺害,兒童被扔進火海,清真寺被夷為平地。

岡比亞的跨洲訴訟

一個西非小國為何要跨越半個地球起訴東南亞國家?賈洛部長在法庭上給出了答案:我們提起此案是出於一種責任感。岡比亞自身曾經歷軍政府統治,深知暴政之痛。這個人口僅240萬的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在伊斯蘭合作組織57個成員國的支持下,於2019年11月向國際法院提交了訴訟。

法律依據是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第九條:締約國間關於公約的解釋、適用或履行的爭端,可提交國際法院。岡比亞與緬甸都是該公約締約國,這為訴訟提供了管轄權基礎。緬甸曾質疑岡比亞的訴訟資格,認為其與爭端無直接關聯,但國際法院在2022年駁回了這一異議,為案件進入實質審理掃清了障礙。

法庭上的象徵性時刻

聽證會首日出現了一個無聲卻震撼的場景。賈洛部長請十幾位歷經艱辛來到海牙的羅興亞倖存者起立,讓法官們看到這些案件背後的真實面孔。他們默默站起,沒有言語,卻訴說著千言萬語。52歲的優素福·阿里從孟加拉國難民營來到海牙,他告訴美聯社:我們沒有人應該擁有的任何東西。

這些倖存者將在為期3週的聽證會期間作證,但他們的證詞環節將對公眾和媒體關閉,以保護敏感性和隱私。這是國際法院歷史上首次有羅興亞受害者直接向國際法庭陳述經歷。

法律焦點:種族滅絕的證明難題

「特定意圖」的門檻

《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第2條將種族滅絕定義為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的行為。法律上的核心難點在於證明特定意圖——即被告是否有意毀滅該群體。

岡比亞的法律團隊由國際法知名學者菲利普·桑茲領銜,他們必須向法官證明,緬甸國家行為不僅僅是殘酷的鎮壓,而是蘊含著消滅羅興亞人作為一個群體的意圖。桑茲在法庭上陳述:當法院綜合考慮所有證據時,唯一合理的結論是,一種種族滅絕的意圖滲透並指導了緬甸針對羅興亞人的眾多國家主導行動。

證據鏈條包括緬甸軍方高層言論、系統性剝奪羅興亞人公民權(1982年《公民法》實質上使羅興亞人成為無國籍群體)、限制生育、阻止人道援助進入、以及2017年行動中表現出的模式化暴力。聯合國調查機制在2019年得出結論,緬甸對羅興亞人表現出種族滅絕意圖。

緬甸的辯護邏輯

緬甸的辯護策略在2019年的初步聽證中已見端倪。當時代表緬甸出庭的不是律師,而是時任國務資政、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這位曾經的民主偶像告訴法庭,岡比亞的描述是誤導且不完整的事實圖景,實際情況是內部武裝衝突。

她堅持軍方行動是對羅興亞救世軍襲擊的合法反恐回應,旨在剷除叛亂分子。昂山素季警告,國際法院的種族滅絕案可能重新點燃危機。如今,這位曾經的辯護者自身也淪為囚徒——2021年軍事政變後,她被軍方逮捕,以被廣泛認為是出於政治動機的罪名判刑。

現任軍政府發言人未就本次聽證發表評論。分析顯示,緬甸可能繼續沿用反恐敘事,並質疑國際法院對事實的認定權。

臨時措施與後續發展

2020年1月,國際法院就岡比亞提出的臨時措施請求作出裁決,一致命令緬甸採取一切力所能及的措施,防止針對羅興亞人的種族滅絕行為,保存證據,並定期向法院報告執行情況。這一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缺乏強制執行機制。

2022年,美國正式宣布認定緬甸對羅興亞人的暴力構成種族滅絕,成為繼加拿大、荷蘭等國後又一個作出此類認定的國家。美國國務院的報告指出,緬甸軍方有預謀、有協調地針對羅興亞平民,旨在通過暴力和恐嚇摧毀羅興亞社區。

地緣政治:超越緬甸的全球迴響

南非控訴以色列案的先例效應

海牙法庭內,法律專家們的目光不僅聚焦於緬甸,更投向另一起尚未判決的案件——南非訴以色列違反《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案。這兩起案件在法律結構上驚人相似:都是由一個締約國代表一個遭受暴力的群體,起訴另一個締約國。

南澳大利亞大學國際法專家朱麗葉·麥金泰爾指出:法院在緬甸案中的最終決定將影響南非案。種族滅絕的法律檢驗標準非常嚴格,但法官們有可能擴大定義範圍。她分析,國際法院若在緬甸案中確立某種證據標準或解釋原則,將為以色列案提供直接參考。

比利時已在2023年12月正式介入南非訴以色列案,提交了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六十三條的干預聲明。作為《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締約國,比利時認為法院對關鍵條款——特別是種族滅絕意圖定義——的解釋可能對其產生法律影響。這表明國家行為體正密切關注這些案件可能形成的判例法。

多軌司法並行的複雜圖景

國際法院並非追究緬甸責任的唯一場所。同在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正在調查緬甸軍方領導人敏昂萊涉嫌的危害人類罪。ICC與ICJ有根本區別:前者追究個人刑事責任,後者確定國家責任。

2024年,ICC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請求法官對敏昂萊發出逮捕令,指控其應對羅興亞人遭受的罪行負責。該請求仍在審理中。此外,阿根廷法院根據普遍管轄權原則也在審理針對緬甸軍方的案件,該原則認為某些罪行如此嚴重,任何法院都有權審理。

這種多軌並行的司法追責反映了國際社會對緬甸問題的高度關注,也暴露了國際法執行機制的碎片化。不同法院可能得出不同結論,削弱裁決的權威性。

東盟的沉默與困境

東南亞國家聯盟在羅興亞危機中的表現備受爭議。作為區域性組織,東盟奉行不干涉內政原則,在危機初期反應遲緩。儘管後來嘗試斡旋,但未能阻止暴力或推動難民安全、有尊嚴地返回。

緬甸是東盟成員國,這使該組織陷入兩難:既要維護區域團結,又要應對嚴重的人道危機。東盟的建設性接觸政策效果有限,羅興亞問題仍然是該組織公信力的考驗。

未來展望:正義、回歸與和解

漫長等待中的難民困境

孟加拉國考克斯巴扎爾的庫圖帕隆難民營,37歲的賈尼法·貝古姆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她在聽證會前夕表示:我想看看我們遭受的痛苦是否在聽證會上得到反映。我們想要正義與和平。她的聲音代表了百萬羅興亞難民的心聲。

這些難民營條件惡劣,武裝團體招募兒童,年僅12歲的女孩被迫賣淫。2023年突然而嚴重的外援削減導致數千所營地學校關閉,兒童餓死。優素福·阿里描述:我們沒有人應該擁有的任何東西。

難民回歸的前景黯淡。緬甸軍方2021年政變後,國家陷入更深的暴力循環,若開邦衝突加劇。軍政府提出的驗證程序被批評為旨在阻止大規模回歸的官僚障礙。羅興亞人要求獲得公民權、行動自由和安全保障,但這些要求與緬甸官方立場相去甚遠。

國際法院裁決的可能影響

國際法院的最終裁決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數年。雖然法院沒有強制執行判決的手段,但支持岡比亞的裁決將對緬甸施加巨大政治壓力。裁決可能包括宣布緬甸違反《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命令賠償、要求採取具體措施防止未來暴行。

聯合國緬甸獨立調查機制負責人尼古拉斯·庫姆吉安告訴路透社:此案可能為如何定義種族滅絕、如何證明種族滅絕以及如何補救違法行為設定關鍵先例。這些先例將影響未來幾十年的國際人權法實踐。

更具深遠意義的是,此案可能重新定義國家責任在種族滅絕背景下的含義。。如果國際法院認定緬甸負有責任,將強化締約國根據公約起訴他國的法律途徑,為類似情況下的干預開闢道路。

翁山蘇姬的遺產與緬甸的未來

昂山素姬從人權偶像到種族滅絕辯護者的轉變,是本案中最令人唏噓的註腳。這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在2019年親赴海牙為軍方辯護,導致其國際聲譽嚴重受損。支持者認為她是在現實政治中妥協,批評者則認為她背叛了民主價值。

她的命運與緬甸民主進程緊密相連。2021年政變後,軍方重新掌權,全國陷入武裝抵抗。軍政府舉行的階段性選舉被聯合國、西方國家和人權組織批評為不自由、不公正。緬甸的未來充滿不確定性,羅興亞問題的解決更顯渺茫。

羅興亞人組織英國主席吞欣在法庭外表示:我們等待正義已經多年。發生在羅興亞人身上的是種族滅絕,是故意摧毀我們的社區。我們想要正義。正義得到伸張後,我們希望帶著所有權利返回家園。我們要求賠償。

他的訴求概括了羅興亞人的核心要求:承認罪行、追究責任、安全回歸、獲得權利、得到賠償。這些要求能否實現,不僅取決於海牙法庭的裁決,更取決於緬甸國內政治演變、地區動態和國際社會的持續壓力。


海牙和平宮的聽證會終將結束,法官們將退庭審議。但關於羅興亞人的故事遠未完結。這場訴訟不僅是對過去暴行的清算,更是對國際法能否有效防止種族滅絕的考驗。在若開邦的灰燼與考克斯巴扎爾的帳篷之間,在和平宮的大理石廳堂與緬甸的叢林戰場之間,人類共同的人性正接受審判。

國際法院的判決書可能成為一紙空文,也可能成為改變歷史的槓桿。當達烏達·賈洛部長說出它的文字將毫無意義,除非它們得到執行時,他道出了國際法最根本的困境與希望:法律需要權力來執行,但權力也需要法律來約束。羅興亞人的命運,最終將檢驗我們這個時代是否真正從20世紀的種族滅絕中吸取了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