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院裁決:海牙政府未能保護博奈爾島免受氣候變遷侵害
29/01/2026
2026年1月28日,荷蘭海牙地區法院作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法官耶日·盧滕當庭宣布,荷蘭王國政府未能為其加勒比海外領土博奈爾島上的兩萬居民提供足夠的氣候變化保護措施,這種行為構成了基於地域的歧視,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法院命令荷蘭政府在18個月內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經濟領域減排中期目標,並為這座低窪島嶼制定一份可在2030年實施的具體適應計劃。這起由八位島民發起、綠色和平組織支持的訴訟,不僅關乎一個離岸小島的命運,更可能在全球氣候訴訟浪潮中開闢一條針對海外領土不平等保護的新戰線。
一場基於生存現實的法庭對決
博奈爾島位於委內瑞拉北部約80公里的加勒比海上,面積約288平方公里。自2010年起,它與聖尤斯特歇斯島和薩巴島一同成為荷蘭的特別市,島上約兩萬居民持有荷蘭護照。然而,地理上的遙遠與行政上的特殊地位,並未帶來同等的保護。在去年10月的聽證會上,博奈爾農民奧尼·埃梅倫西亞納向法官陳述:氣候變化對我們而言不是遙遠的威脅。在我們曾經工作、玩耍、行走或白天捕魚的地方,高溫現在常常令人難以忍受。原告之一傑基·貝爾納貝拉則直言不諱地指出:荷蘭人是世界頭號工程師,尤其在水管理方面——但他們沒有為我們制定計劃。因此我們早已感覺到——不僅僅是因為氣候變化——我們是二等公民。
荷蘭政府律師愛德華·布蘭斯在法庭上辯護稱,荷蘭在減排方面已經比許多其他國家做得更多,且不能單獨為全球性問題負責。政府方面還主張,制定氣候適應計劃是地方當局的自治任務。然而,法院駁回了這些論點。判決書長達90頁,其中引用了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的一項研究:到本世紀末,海平面上升可能吞噬博奈爾島多達5分之1的陸地。即便是保守預測也顯示,到2050年,該島部分區域將被淹沒。法官盧滕在宣讀裁決時強調:該島已經遭受熱帶風暴和極端降雨引發的洪災,根據多位研究人員的說法,這種情況在未來幾年會惡化。
歧視性保護與不足的減排雄心
法院裁決的核心法律依據是《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權)和第14條(禁止歧視)。判決明確指出:沒有充分理由可以解釋,為何對於將更早、更嚴重受到氣候變化影響的博奈爾居民,所採取的措施要比對歐洲荷蘭居民的措施更晚、更不系統。這種差別待遇構成了歧視。儘管荷蘭本土以其精密的水壩、堤防和屏障系統聞名於世,堪稱全球水管理典範,但這套成熟的防護體系並未延伸至其加勒比海領土。
在減排責任方面,法院的批評更為尖銳。判決指出,荷蘭政府設定的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減少55%的目標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未能完全涵蓋航空和海運的排放。法院認為,荷蘭極不可能實現其2030年目標。根據《巴黎協定》的原則,各國應依據其支付能力和歷史排放量來承擔減排責任。法院因此命令荷蘭政府,必須在18個月內設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中期減排目標,確保整個經濟領域的減排行動與《巴黎協定》的溫控目標保持一致,並最終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此外,政府必須以透明的方式提供荷蘭剩餘排放容量的說明。
全球氣候訴訟版圖上的新座標
這起案件並非孤立事件,而是全球氣候司法化浪潮中的一個關鍵節點。海牙地區法院本身正是2015年烏爾根達案的初審法院。那起案件最終在2019年由荷蘭最高法院裁定政府敗訴,命令其加大減排力度,成為全球首例成功迫使政府加強氣候行動的公民訴訟,激勵了世界各地的類似訴訟。博奈爾案的律師團隊正是借鑑了烏爾根達案的先例,並引用了2025年國際法院和美洲人權法院關於氣候變化的最新諮詢意見。這兩大國際司法機構均明確指出,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和幫助社區適應方面負有明確的法律義務。
綠色和平荷蘭分部主任瑪麗克·費萊科普稱此案為繼國際法院開創性裁決後,關於國家減緩和適應雄心的第1個重大測試案例,可能樹立一個具有全球相關性的先例。該組織氣候正義專家埃夫耶·德克龍則將這次勝利描述為不可思議,她認為這不僅確立了博奈爾居民因氣候危機受到歧視的事實,也迫使荷蘭政府必須採取更多行動保護他們。此案的特殊性在於,它首次在歐洲法律框架內,明確將一國對其本土與海外領土的保護義務不平等問題,置於氣候變化和人權歧視的交匯點上進行審視並作出不利判決。
政治變局下的執行挑戰與全球回響
裁決公布時,荷蘭國內政治正處於微妙時刻。2025年10月底大選後,歷時數週的組閣談判似乎將產生一個由中左翼的民主66黨領袖羅布·耶滕領導的少數派聯合政府。耶滕曾因推動一系列旨在減少荷蘭對化石燃料依賴、大幅削減碳排放的立法而被稱為氣候推動者。如今,他可能領導的新政府將不得不依據法院裁決,收緊相關氣候措施。氣候政策與綠色增長部長索菲·赫爾曼斯在裁決後發表聲明,稱這是一項對博奈爾和歐洲荷蘭居民都具有重要意義的裁決,她將與基礎設施和水管理部、內政和王國關係部的同事仔細研究。
然而,荷蘭政府仍可選擇上訴,法律程序可能延長。即便判決生效,如何為一座地理環境、經濟結構和社會生態與歐洲本土截然不同的島嶼,制定並執行一套有效、公平且可持續的適應計劃,將是巨大的行政和技術挑戰。這涉及到巨額資金、技術轉移、本地能力建設,以及從根本上重新審視王國中央與海外領土之間的關係。
從加勒比海到太平洋,許多低窪島嶼國家和海外領土正面臨與博奈爾相似的生存威脅。博奈爾案的勝訴,為這些社區提供了一種新的法律武器:以平等保護權和生命權為依據,向其宗主國或中央政府主張具體、及時的氣候適應措施。它傳遞出一個清晰信號:在氣候危機面前,基於地理或行政地位的差別化保護,不僅是不道德的,也可能是不合法的。這場始於一座小島法庭的較量,其漣漪正擴散至更廣闊的國際法與氣候正義海域。